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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委台办部门预算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发布时间:2021-03-09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湖南省委台办在 2000 年“三定方案”中明确为正厅级机构。2009 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对台工作归口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各级台办是同级党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同级党委、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省台办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我省与台湾在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管理我省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负责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省台办现有 6 个内设职能处室,分别为秘书处、联络(政党)处、交流合作处、经济处、宣传文化处、机关党委(人事处);2 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湖南省台胞投诉协调中心(参公管理)、湘台交流合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委台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 年部门预算只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 年年初预算数 1879.65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 81.2 万元,主要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 年年初预算数 1879.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67.7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8.8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3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81.2 万元,主要是压减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879.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67.79 万元,占 8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6 万元,占 5.26%;住房保障支出 113 万元,6.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 年年初预算数为 1428.9 万元,是指为保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 年年初预算数为 450.75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我办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台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做好对台经贸合作、交流交往、入岛宣传等各项工作;加强调研,为服务祖国统一、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提供决策参考;做好投诉协调工作。依法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 年我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0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减少 10 万元,主要是缩减了单位行政性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9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25.35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20 年预算减少 2.65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7 万元,拟召开 2 次会议,人数约 200 人,内容为全省台办主任会议。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7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0年 12 月底,共有车辆 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3 辆。单位无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 100 万以上专用设备。2021 年拟报废新购公务用车 1 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我办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1 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8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 1428.9 万元,项目支出为 450.75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